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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2022-07-29 15:37:5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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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形象,切实改善周边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拟实施中建八局地块征收项目,对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项目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西至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至工业南路、北至大辛河。具体门牌号为:工业南路65-9号、67号。以上门牌号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物。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非住宅房屋3户,房屋建筑面积约21865.83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2540.79平方米。

  据了解,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60天,具体起止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并签订协议。

  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确定的货币补偿价格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金。

  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 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过渡期为36个月,过渡安置费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或交验空房的当月算起。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向被征收人发放36个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自被征收人腾空交验空房之月起至征收部门发布回迁安置房入住公告之月止。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被征收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费增加一倍支付;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发的,逾期临时安置费按照1500元加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应的临时安置费予以支付。如房屋征收部门在过渡期限内提前向被征收人交付房屋的,被征收人应向房屋征收部门退回多领取的临时安置费。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杨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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